經文:
何西阿書十一章 1~4 節
先知 何西阿信息的最大特色,就是將上帝與 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,以「夫婦」的關係來表達,這種「夫妻」關係並不是突然間發生的,不是所謂的「一見鍾情」那樣「羅曼蒂克」的,而是有相當深度的愛情關係。在第一節,我們看到這首詩歌不僅將上帝與
以色列人民以「夫婦」關係表達,而是用另外一種關係 -- 「父子」的關係來說明,且是特別說明這種「父子」關係是遠從 以色列人民還在 埃及當奴隸的時候,上帝與
以色列人民就已經有了這樣的親密關係。
「 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。我懷抱他們,偎貼在自己的面頰上;我俯下身子,飼養他們。 」(現代中文譯本)
這段經文讓我想起妻子養育兒子的愛心及耐心,也讓我想起母親對我的愛,這幾句話是母性愛的寫照。舊約先知何西阿以這些話寫照上帝的心腸,表達上帝與以色列人之間的親子之情。以母愛及父愛來表達上帝的愛時,讓我們更能真正摸到上帝的心。
父母的愛應該是犧牲的,不是自私的。但為人父母的我們明白對自己的兒女參雜了另一種因素。我們愛子女因為他們是「我們的」,當母親發現自己已經懷孕她就一直以「我的」嬰兒來稱呼胎裡的新生命;父親也開始為「我的」子女命名。父母除了用「我的」「我們的」以外似乎沒有更好的名字來表達他們與兒女的關係。
愛 vs.佔有慾
因為父母對自己的子女有強烈的佔有慾,所以就產生特別的責任感來撫養他們。我們愈愛自己的兒女,就會愈把他視為與自己一樣,當我們愈期待他與我們一樣,而發現他們違背我們的期待時,就愈陷入對他的厭惡的危險。一開始,那最純潔的愛和那最可怕的佔有慾就分不開的結合在一起。愛是主要的創造力,而佔有慾卻是主要的破壞力。可惜人常無法辨識我們對子女的要求是出於純潔的愛?還是可怕的佔有慾?
確認子女有獨立的人格
當我們觀察子女逐漸成長,並且發現他們與自己有爭執的是,我們必須檢討,親子之間的那條繩索是什麼?我們是在養育他們或是支配他們?我們是愛他們?還是佔有慾的發作?我們必須隨著兒女人格發展的階段來調整自己對子女的愛。有一個心理學家
Tournier說:「對兒女正確的直覺,就是認定他們是一個獨立的人格,與雙親不同的獨立人格。他必須為本身來主張,為自己來辯護,漸漸地負起自己的責任,聽取他內在的呼聲,照他本身的愛好,信念及抱負去建立他自己的人生,他與別人有同樣的權利尋求快樂和滿足。」這種心理學的表達法近乎何西阿所表達的上帝的愛。
慈繩愛索不是枷鎖
父母之愛的純潔被提升到描述上帝的愛,同樣,上帝那沒有佔有慾的愛,成為父母的愛的標準。上帝的慈繩愛索並不綑綁以色列,如同人綑綁行李;把兒女照著自己的意思綑綁起來易於搬動。上帝的慈繩愛索不是臍帶;臍帶是胎兒賴以與母胎聯繫不可缺的,但是嬰兒一出母胎,就必須切斷臍帶。父母絕不能自認為絕對的重要,而把子女緊緊的抓住。真正的愛是敢冒失落的危險,確認兒女獨立的人格,期待他的人格的逐漸發展到成熟。
上帝的慈繩愛索好像放風箏的線,祂時常在調節。他的愛是我們存在的根源,是我們人生的倚靠,但是他並不因為愛而把我們緊緊的绑住。愛一個人不是把他佔有、緊緊的控制住。我們都知道怨恨能殺人,但不正確的愛同樣也會傷害人。
親子之間的繩索必須時刻調整,我們對子女的愛是佔有慾的化身呢?還是真摯的、犧牲的愛?我們必須尊重子女的人格,鼓勵他們更成熟、自立。這種不呆版,不佔有的愛是不容易的。做父母的必須先自求解放,由佔有慾解放,以開放的心情與子女交談,互相交換意見,溝通心情。上帝的慈繩愛索是父母之愛至高的標準。我們愈體會上帝的愛,必從那得到智慧及靈感來疼愛自己的子女,從嬰孩期、少年期、青春期以至於以成家立業的子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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