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多數的人都認為聖誕節是屬基督教的節日,然而在 19 世紀之前,聖誕節12月25日在教會中是沒有任何信仰上的意義。初代教會只慶祝主耶穌的復活,並沒有紀念主耶穌的生日。加爾文的時代,在瑞士日內瓦的教會,如果你慶祝聖誕節,是會被處以罰款或拘禁的。1644 年英國的下議院通過一項法案,禁止慶祝聖誕節,因為它來自異教的節日,當時神學家們認為「在聖經之中,福音的內涵之下,除了主日應該被分別為聖以外,其他日子就與基督教無關。
當清教徒到美洲時,也通過了類似的法案。早期的新英格蘭移民,在 1620 年12月25日仍是持續地工作。麻州的一般法院 general court 甚至頒訂:「若有人守這節期,藉由不去工作、宴樂、或以其他的方式來守節的,就是違法,要處以五先令(美國早期的貨幣單位)的罰金。」可見今日慶祝聖誕節的方式在以前根本就是不可能的,然而因資本主義崛起後,商業行為帶動慶祝聖誕節的流行風潮,才有今日五花八門的慶祝活動。當然我們不需過於保守的排斥聖誕節的定訂,但身為基督徒要常常省思聖誕節對我們的意義與價值。 今日教會重新強調「讓主耶穌基督回到聖誕節之中」,因為過度的商業化的慶祝活動,已模糊了耶穌基督誕生的目的與意義,使聖誕的美意反而成為罪惡的溫床。除非教會重新回到聖經的教導,重視主耶穌道成肉身的真義,否則我相信主耶穌基督絕不願再「被放回」聖誕節之中。 聖誕--主耶穌道成肉身,是神奇妙救恩的實現。今日這一段經文把神救恩的計畫,美妙地顯示給我們。保羅先把我們過去的情形告訴我們:「我們從前也是無知、悖逆、受迷惑、服事各樣私欲和宴樂,常存惡毒嫉妒的心,是可恨的,又是彼此相恨。」然後,他告訴我們救恩的來源:這救恩「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」得來的;乃是「照祂的憐憫」給我們的,「藉著救主耶穌基督的慈愛」而完成的。救恩之功效完全是神的工作,拯救我們的是神的「憐憫」,繼續使我們得救的也是祂的憐憫;我們不可能在神的憐憫以外的得救恩。 最後,保羅把完全救恩的步驟告訴我們:「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。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,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,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。」這一節經文的意思並不是說稱義是在重生之後。原文顯明稱義是在重生之前。罪人信的時候就立刻因祂的恩典稱義,然後神使他們重生,賜給他們聖靈,領他們進入祂豐盛的恩典,等候得到那永遠的產業。因此,聖誕節最重要的意義就是帶給人類救恩的契機,今日邀請所有人一同領受聖餐,因為聖誕帶來的救恩是給每一個人的。 |
證道摘要
Sermon Summary 蔡尚男 牧師
Rev. Shang-Nan Tsai 存檔|Archives
April 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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