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士師記11章29-33節
以色列人的悲哀 士師記裡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看見以色列人背離神,這一次更是誇張,第十章描寫他們不只轉而去拜巴力,還拜亞斯他錄、亞蘭的神、西頓的神、摩押的神、亞捫人的神、非利士的神。後來,在沒有神的保守下,他們被非利士人跟亞捫人侵略;以色列人再一次來到耶和華的面前,祈求祂的寬恕與拯救 (士10:10-14)。 同時,以色列人也想到了一個大能的勇士--耶弗他,可是,他是妓女的兒子,而且曾經因為父家產業的問題,被人趕出去,流落在外。以色列人的長老前去尋找他,希望他能夠回來成為以色列人的元帥,帶領他們跟亞捫人做戰。 (士11:7)從這裡我們看見以色列人真是悲哀!在他們一切順利的時候,就忘記神,結果在遇到困難時,才反過來要尋求幫助。 人算?天算! 「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的身上」(11:29),從過去兩個士師俄陀聶與基甸的故事中,我們可以確定這場戰爭一定會勝利,只是,這裡卻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,就是耶弗他向神許願了。「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, 我從亞捫人那裏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,無論甚麼人,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,就必歸你,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。」(11:30-31) 就在耶弗他打敗了亞捫人凱旋歸來時,遠遠有人從他家門拿著鼓出來跳舞迎接他。他一看,不妙,出來的第一人竟然是他最深愛的獨生女。這是耶弗他的悲劇故事,他在任作為以色列人的領袖年限並不長,他僅做士師六年,就過世了。 耶弗他的悲哀 身為一個妓女的兒子,耶弗他是一個對自己身分地位極其自卑的人,他深怕這次回以色列,如果沒有完成這些過去趕走他的人所交付的期盼,他將再一次的被趕逐而失去身分。因此,他向神許了一個願,以確保他能夠真正打勝戰。但他的「許願」可說是沒有必要的,因為在他許願之前,神的靈已經降在他的身上,表示勝利是有保障的。 從人的角度來看,耶弗他許願,表示他極度缺乏安全感。他是一個曾被自己的百姓離棄的人,現在,他卻要將自己的前途都交在一位看不見、摸不著,又高深得不可莫測的神,難怪他要用「許願」的方法來換取神的保證! 事實上耶弗他所考量的,是他自己能否在以色列百姓中取得地位與認同,所以在這場與亞捫人的戰役中,他非取得勝利不可。在這樣的背景之下,耶弗他的起誓或許對他而言,是關乎自己將來的生命,他的心裡想著的,可能是他要如何鞏固他的地位,所以他需要萬全的保證,即使已有耶和華的靈在他身上,他仍然立一個誓約,來換取這個保證。 信仰的反省 在整個誓約的事件中,神似乎沉默以對;神本來就有祂應許的保守,但耶弗他卻擅自做出一些舉動,以致於造成犧牲女兒的悲劇。促使他立下誓願的原因,可能建基在受到摩洛宗教的影響。這個宗教在崇拜的儀式上,有一種以願還願的方式,而他的手段是透過將動物焚燒獻祭而成,除此之外,如果人想要達成願望的心意強烈,他可以用焚燒自己兒女的方式,來換取願望必成。 宗教的形成的確帶來了社會文化的現象,如同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,周圍多神的信仰文化影響,就成為其一神信仰文化的嚴重挑戰。安定迦南後代的以色列人,對自身的信仰沒有得到很好的傳承,以致於他們以為耶和華只是眾神中的一位,因此就另拜他神。從摩西開始,就一再的強調耶和華為獨一真神,這是為了要區別於其他不同的宗教信仰,免於偶像的崇拜。 信仰不是交易 在台灣的一些信仰現象當中,常常可以看見,讓我中樂透,我就奉獻一齣戲給神明看,不然就將神像斷手斷腳。甚至,有靈驗的才去拜,沒有靈驗的換神拜。事實上,類似的信仰現象,也會發生在基督教會中。 「有燒香,有保佑。」這樣的行為似乎是一種交易,人跟神的相處原則,就像是一種對價關係,彼此給予對方什麼,就回以同樣的等值得回報。這種對價的信仰型態,並非基督信仰的本質。基督徒的信仰,不是一種你好我好的相對原則,反而是一種單向原則,這個單向,就是由神出發尋找人。因此,基督信仰的本質,應該是人在苦難中被尋見,而神也無條件的陪伴人去經歷苦難。 耶弗他以為用交易式的方法,可以獲得從神來的擔保,可惜他沒有體認到他所信仰的這位神,是拯救的神,不是那種對價交易關係的神。這種無條件的待人方式,在十字架事件表露的最無遺。耶弗他以獻上人為祭,來換取地位跟勝利,但卻造就了更大的遺憾;但神獻上了自己的獨生子耶穌,卻換來了我們的罪得赦免與生命的重生。這正是基督教的本質,神無條件的包容。因此,人在這當中,是無法靠自己誇耀什麼的,一切都是神的作為,人該做的,就是盡自己的本分,然後經驗神應許的成就。 創世記九章12-13節;約翰福音九章1-4節 每個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會帶著某些記號,這些記號有得是天生的,有些是後天造成的;每個記號背後可能都有它們的故事,有些是甜美的記憶,有一些是痛苦的回憶。 古早許多人都有一種因果的觀念,當一個人身上有殘疾或染病時就會猜想,他犯了甚麼罪,或他的父母甚至祖先做了甚麼壞事,遭受神的懲罰,造成現在的樣子,就像今天的經文所記載那位瞎眼的人。然而,主耶穌除了清楚表明這人瞎眼和父母或自己之罪無關外,並進一步的表明「是要在他身上彰顯神的能力。」使徒保羅常誇口他的軟弱,為要讓神在他身上張顯更多的恩典。 彩虹為記,把審判轉為恩典 神的憐憫與慈愛從古到今都沒有改變過,在舊約裡最早神與人立約的記號,就是彩虹。為什麼神要用彩虹來立約,而不用其他的東西來立約呢?每個人看見彩虹都會有不同的詮釋,然而在今天的經文中,創造主郤賦予彩虹另一種神聖的意義。 原文裡「彩虹」(rainbow)和「弓」(bow)是同一字。舊約聖經哈巴谷書三章9節曾提及「弓」是神手中一種武器。有人曾提出很動人的看法,說神已經把祂的戰弓掛在空中,是和平的記號;「虹」的出現代表神不再毀滅的記號。 我們學過物理,都知道彩虹是陽光透過水氣折射後,在天空上形成拱形的七彩的光譜。彩虹總是在雨過天晴後出現,沒有經歷風雨,就不能看到彩虹。當一個人在困難之中遇見神時,這神聖的“相遇”就如彩虹一樣,在苦難與希望的交界中,上帝的同在就如這道彩虹;洪水是神的審判,洪水後的彩虹添了嶄新的意義成為神憐憫施拯救的記號。我們常常追尋神在我們身上行神蹟,而錯過了神在我們大大小小的經歷中,即使彩虹出現了,我們也看不到。 彩虹與十字架 雨後的彩虹就像一道拱橋把天與地聯繫一起,就如神與人的關係。這個彩虹下的約定,結合神的審判和憐憫。這約不是約束,而是恩典。神與人立約,是要拯救保存我們的生命,這約應許神不再用洪水毀滅大地,但是祂並沒有說不會用別的方法審判大地。當我們讀到新約就知道,末日祂要用火毀滅大地。罪讓洪水淹沒大地,但是上帝郤用彩虹告訴我們,只要活在這彩虹之約底下,審判便要轉變為恩典。 舊約的彩虹,等同新約的十字架。挪亞之約的彩虹表明神已經把我們的罪塗抹掉了,神和挪亞立約,就好像耶穌在十字架承擔我們犯罪的代價,救贖我們,是一個無條件的約。彩虹之約是一個恩典的記號,是神主動立的約,賜予永生的約。這樣,看見彩虹心裡就當歡喜快樂。以西結書1:28:「下雨的日子,雲中虹的形狀怎麽樣,周圍光輝的形狀也是一樣,這就是耶和華榮耀的形像」。雲彩的光輝就是神的榮光。所以,彩虹也同時象徵神的豐富與燦爛。 活出彩虹之約 親愛的兄姐,神沒有應許天空常藍。基督徒和其他人一樣,無法避免禍患與挫折。有時候,困境使我們感到雨越下越大,像洪水般快要淹沒自己。你現在是否被洪水所困,正盼望彩虹出現?連續不斷的苦楚,是否好像洪水一樣,要把你摧毀?不要怕,神是有能力制止洪水, 只要你願意活在彩虹之下信靠祂。這彩虹之約,是永恆不變、永遠生效的,所以你心裡要常存盼望! 每一道彩虹都提醒我們,神是守約的上帝。就像你眼前看見的十字架,也是提醒我們永生的盼望,這個記號提醒我們也要像挪亞一家人一樣,得到新的生命。一切活在彩虹這恩典之約底下的生命,都要活出彩虹的色彩,重現起初創造天地之美,如同神的榮光。最後,請我們回頭來看主耶穌對門徒說的話「趁著白日,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;黑夜將到,就沒有人能做工了。」主耶穌不希望他的學生浪費時間去討論這個瞎眼的人的罪因,祂希望門徒們能把握機會去實踐出神的愛。 主耶穌不希望我們停留在觀看、討論人痛苦的原因,而是希望我們積極,把握每個機會去幫助人減輕人生命的苦難,即使是一點點的舉手之勞,也是必要的;就像這些年輕人回台灣去短宣,好像不能成就很多事,但耶穌說:「我鄭重地告訴你們,無論什麼時候,你們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微不足道的人身上做了這些事,就是為我做的!」(馬太25:40)相反的,他也警告說:「我鄭重地告訴你們,無論甚麼時候,你們拒絕幫助一個最微不足道的人,就是拒絕幫助我。這樣的人要受永遠的刑罰。至於那些義人,他們一定會得到永恆的生命。」(馬太25:45-46) |
證道摘要
Sermon Summary 蔡尚男 牧師
Rev. Shang-Nan Tsai 存檔|Archives
April 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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